要了解作业,请单击此处。
本主题讨论"设置作业"页面上的两个部分:
作业
在更改所有者下显示的是拥有该对象的用户名称。由于以下几个原因,您可能要更改对象的所有者:
如果所有者已从门户网站中被删除,则在运行作业前必须指定一个现有的门户网站用户作为对象的所有者。
运行作业时,当前所有者可能需要访问一些无权访问的门户网站对象。例如,crawler 需要访问为其导入内容的文件夹。您可能需要更改所有者以提供相应的访问权。
根据您是否具有系统管理权限,您将看到以下形式之一:
如果您是系统管理员,您将看到所有者名称和更改所有者按钮。要更改所有者,请单击该按钮;然后,在"选择用户"对话框中,选择要作为对象所有者的用户并单击确定。
如果您不是系统管理员,则您将看到所有者的名称,但不能更改对象的所有者。
在此部分可以执行以下操作:
要使用现有作业运行此对象,请单击 添加作业;然后,在"选择作业"对话框中,选择此对象加入的作业并单击确定。
要创建新作业来运行此对象:
单击 创建作业。
在作业编辑器中:
计划作业。
单击完成。
在"保存对象"对话框中,选择保存作业的文件夹,命名作业,然后单击保存。
在"保存的对象"对话框中,请单击关闭。
要移除作业,请选择作业并单击 。
要选择或清除所有作业复选框,请选中或清除作业名称左边的复选框。
要编辑作业,请单击作业名称。如果将此对象添加到现有作业中,您可能需要验证作业是否已建立运行计划。
要更改作业的排列顺序,请单击作业名称。作业名称右边的图标表示当前使用的字母排列顺序:升序 () 或降序 (
)。
要显示与此帮助主题相关的页面: